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赴广州医科大学和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卫生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赴广州医科大学和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卫生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报考人员为优秀博士研究生的,经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年龄在18至35周岁(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考专业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1)广州医科大学站:
(2)华北理工大学站:
3.报名地点:
(1)广州医科大学站:广州脑科医院科技楼六楼礼堂(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
(2)华北理工大学站: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路校区临床医学院一层会议室(唐山市曹妃甸区渤海大道21号)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粘贴本人近照)、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等印证材料。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请一并提交相应印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入围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当场与其签订聘用意向书。
(四)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如某一招聘岗位在广州医科大学站得到部分或全部落实,则该岗位在华北理工大学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落实情况将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公示。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0572-2290508。
附件:
1.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赴广州医科大学和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卫生人才需求计划表
3.报名表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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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rss.huzhou.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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