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9日讯 2019年12月9日,武汉发布通知,开启新一轮45个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品种包括抗生素、慢病用药、临床用量大的药品,“胰岛素”类位列其中。
武汉等地对国家集采之外的包括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的先行试验,被视为国家医保部门对更多药品挤压价格水分的一种探索,因此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已经成为业界共识,而国采之外的多省自行将采购范围向高值医用耗材和非过评药品的拓展,则会在一段时期内和国家集采共同推进,从某种意义上说,和最初的“4+7”一样,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试点”,以便国家医保部门拿捏好降价分寸,既不影响临床用药水平,又能让企业让利,降低医保支付压力,同时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1月3日,武汉市药械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武汉市胰岛素类药品带量议价的通知》,要求本周四(1月9日)8:30前到武汉市医保局会议室报到,参与现场议价。
同时,《通知》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议价的,视为主动放弃。
▌ 企业、分组、采购量
此次胰岛素带量采购范围包括2019年6月30日在武汉挂网且在当地医院有交易量的人胰岛素及胰岛素类似物药品。
从胰岛素类药品现场议价谈判企业清单来看,包括诺和诺德、礼来、甘李药业、通化东宝、誉衡制药、珠海联邦等。
武汉新一轮的药品带量采购开启于上月9日,胰岛素类的药品分组和采购量并没有和其他抗生素等药品一起发布,上月24日,武汉单独发布了胰岛素类药品分组及采购量的通知。
胰岛素产品带量集采的分组原则是:
人胰岛素(重组、生物合成)药品根据作用时间及配比不同分为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预混胰岛素、长效胰岛素;胰岛素类似物药品分为短效胰岛素类似物、中效胰岛素类似物、长效胰岛素类似物。
以上分组带量议价时还需遵循以下分组原则:
1.不同规格的同类胰岛素归为同一议价组。
2.预混比例不同的胰岛素归为同一议价组(供应时可按医院需求供应不同混合比品种)。
3.带预充装置和不带预充装置(笔芯等)的胰岛素归为同一议价组(预充装置为一次性包装的,加价最高不超过8元)。
具体分组和采购量如下:
▌ 相较抗生素等,胰岛素议价政策相对温和
按照《武汉市胰岛素类药品带量议价细则》说明,企业报价(含配送费)以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
相较本轮抗生素类等产品,此次单独进行的胰岛素的议价政策较为温和,首先,当地有交易量的厂家基本均可以继续中选继续供应,但会限量,其次,对降价不做硬性要求,指导降价幅度要求温和。
此举应该也是考虑到武汉单个市场相对于全国市场较少,避免大型药企维护全国价格体系而不参与议价,而如果参与,降幅达到5个点,即可获得原来七成的市场份额。
具体议价规则是这样的,同组同企业产品只有一个规格的,报价低于省级挂网最低价(不包括福建、广东、重庆)5%时,以该产品2018年武汉地区采购量的 70% 为约定采购量;报价低于10%时,以该产品2018年武汉地区采购量的90%为约定采购量。
而同组同企业产品规格≥2个时,也是以本企业该组产品报价低于全国最低价5%和10%,分别给予该产品70%和90%的量。
对于约定采购量之外的采购量作为替代用量,未达 5% 的以该企业该组产品 2018 年武汉地区采购量的50%以上作为替代用量(具体数量由专家组根据降幅现场议定)。
同组取降价前三名来获得替代用量,降幅第一的获得替代用量的50%,其后依次获得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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