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7]17号)、《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0]5号)等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高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24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工程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高淳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非高淳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高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3年毕业生”指高淳区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毕业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高淳区卫健委3楼组宣二科(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号)。
(3)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最迟于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2、资格审核
高淳区卫健委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9:00—16:3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29日—30日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
4、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高淳区卫健委将另行通知发放准考证时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考场,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关于就业聘用约定执行。
(三)选岗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校毕业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校毕业考成绩仍相同,由高淳区卫健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选岗、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村医工程”等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缴纳各项社保、公积金。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025-57311012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1009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工程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工程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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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jgc.gov.cn/jrgc/gsgg/202306/t20230619_3940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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