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8 23:56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的有关规定》(邵市编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邵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邵阳市邵水流域水利事务中心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邵水流域水利事务中心隶属于邵阳市水利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严把选调关口。
三、具体要求
(一)选调计划及选调对象范围
1.选调计划: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要求表(附件1)。
2.选调对象范围:面向邵阳市各县市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公开选调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有服务期规定且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考人员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邵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上姓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证明材料(以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报名地点:邵阳市水利局(大祥区神滩社区资江二桥东)六楼政工科,联系人:李俊杰,咨询电话:0739-5637981。
(4)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2.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要接受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即时取消相应资格,不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届时可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查询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1)体检工作由邵阳市水利局组织。
(2)根据选调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
(4)体检不合格不予考察。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岗位选调计划数内递补。
5.考察。考察工作由邵阳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邵阳市水利局根据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要求,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情况,着重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被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组依据考察情况,如实出具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弃权者经选调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1次。
6.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经邵阳市水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7.调入与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而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空缺岗位情况,对新进人员进行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考试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0739-5637991。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39-5026037。
邵阳市水利局咨询电话:0739-5637981。
五、其他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应诚信参与公开选调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会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考生需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三)在公开选调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邵阳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
2.邵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邵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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