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4 17:44
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了生育险怎么办
在怀孕期内,若所供职的企业宣告破产关闭,生育保险费用将由破产后的各类资产予以支付,但仅限于在职期间所产生的生育保险费用项目。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劳动者应尽快寻觅并加入新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费用仅能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无权运用自主创业或职业自由人的身份自行承担此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怀孕期间公司断交社保
在怀孕期间遭遇企业中断缴纳社保的情况时,作为孕妇,您有权向当地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进行揭发举报;另外,也能够选择采取寻求劳动仲裁的方式,通过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约关系以及索求赔偿来维护自身权益。倘若在休产假的过程中遇到了社保断缴的问题,您是可以在产后予以补充的。生育津贴,这是国家为保障女性劳动者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权利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待遇,专门针对职业女性在生育行为发生之后,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经济补偿和生活费用。对于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性朋友们来说,生育津贴将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所统计出的职工月平均薪酬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给她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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