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招聘岗位:总会计师
工作地点:中山
职位数量:1
招聘人数:1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9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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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山市市属三级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总会计师公告
公告详情:
为深化中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立医院经济活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等有关规定,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山市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1名。
二、岗位说明
中山市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由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委派至公立医院。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对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负责,按要求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医院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业务差错时,应及时向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报告。
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有关职责和权限,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岗位管理
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由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市属三级公立医院负责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的日常管理。
(一)总会计师实行合同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统一聘任后,分别委派至公立医院。
(二)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任期年限与所在医院院长任期年限一致,不得连续派驻同一单位。
(三)总会计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由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待遇发放以及聘任的重要依据。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二)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年龄在55周岁以下,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有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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